各有關單位:
現將學校《關于創新港高端人才生活基地住宅配售工作的通知》全文轉發如下:
為做好創新港高端人才生活基地(“創新港住宅”)配售工作,根據學校關于做好配售工作的意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況
創新港住宅性質為商品房,創新港實業公司為項目開發企業。
創新港住宅分兩期開發,建設房屋5676套,面積在85㎡-300㎡左右。其中,已建成一期(梧桐西舍、中舍)房屋2106套,在建二期(梧桐東舍、小戶型住宅)房屋3570套。
具體房源信息及價格由創新港實業公司公布。
二、配售范圍
(一)2019年12月31日學校在編在崗人員、全職高層次人才、準聘制人員。
1. 全職在編在崗在港人員;
2. 與學校簽訂全職聘用合同,且全職在校工作的領軍學者、青拔人才、教授;
3. 與學校簽訂準聘合同的副教授、講師、專職科研人員、助理教授。
(二)附屬醫院全職在編在崗且進駐創新港承擔實質性平臺建設任務的人員。
(三)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具備申購資格:
1. 待聘人員、長期病休人員、提前離崗人員、無故不在崗人員、其他不在崗人員。
2. 實際未聘用在校內崗位工作(不含掛職、外派、對口支援、扶貧等)人員。
3. 聘用合同到期明確不再續簽人員。
4. 2019年12月31日后辭職、調離、辭退、解聘以及去世人員。
5. 羈押、服刑人員。
三、配售原則
(一)雙職工確定一方作為申購人。
(二)申購人按職稱、職務、職級情況進行分組,分組情況如下:
第一組:兩院院士,學校黨政正職人員;
第二組:領軍學者、二級教授,學校黨政副職、黨委常委、校長助理;
第三組:正高職稱、正處級職務人員;
第四組:副高職稱、副處級職務人員,高級職員;
第五組:中級及以下人員。
(三)選房順序以分組搖號形式確定。一期(梧桐西舍、梧桐中舍)、二期(梧桐東舍、小戶型住宅)同時選房。
(四)為保證創新港未來發展,本次配售為引進人才預留房源。
(五)一期(梧桐西舍、梧桐中舍)建筑面積為140㎡左右房屋僅供中級及以下人員申購,其他房源不做限制。
四、工作流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 報名時間:2020年6月30日16:00至7月3日12:00。
2. 報名方式:申購人通過電腦PC端點擊下方鏈接填寫申購表,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網址:
http://one2020.xjtu.edu.cn/EIP/cooperative/openCooperative.htm?flowKey=55125
3. 申請表中職稱、職務、職級等人員信息及家庭信息等以2019年12月31日當天狀況為準。
(二)購房資格確認及審核
1. 申購人自愿參加,并如實填報相關信息。
2. 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簽字認定本單位人員購房資格。醫學部牽頭簽字確認附屬醫院進駐創新港人員購房資格。
3. 申購人職稱、職級等人事信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核準。
4. 申購人職務信息由黨委組織部負責核準。
5. 申購人其他信息由住房管理處負責核準。
6. 創新港住宅配售工作組負責處理關于人員信息及分組情況的存疑問題。
(三)信息公示
申購人信息及分組情況由創新港住宅配售工作組負責公示,公示期為2天。對公示結果存疑者,需實名向創新港住宅配售工作組反映,復查結果2天內反饋。
情況反映郵箱:zfc@xjtu.edu.cn
聯系電話:8266473782665801
(四)申購人信息移交
公示無異議后,創新港住宅配售工作組將具備申購資格人員信息移交西咸新區交大科技創新港實業有限公司,并負責向申購人發送短信確認。
房屋詳細資料可登陸西咸新區交大科技創新港實業有限公司官方網站查看。
(五)搖號、選房及交款
公示期結束后,搖號確定選房順序、選房及繳納房款等具體事項,由西咸新區交大科技創新港實業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六)工作要求
1. 申購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及售房工作的相關規定。若在申購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等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申購資格或終止辦理售房手續。
2. 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做好本次申購工作的組織、引導和說明工作,負責通知到本單位符合申購資格的人員,及時解決處理本單位出現的相關問題。
3. 若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把關不嚴、工作不力,對申購工作造成惡劣影響的,取消其本次申購資格。
(七)協同服務
創新港住宅配售工作組協助創新港實業公司做好住宅配售工作,配售工作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做好相關工作的溝通、協調和服務,推進配售工作順利進行。
五、其他規定
(一)申購人在簽訂購房合同之日前,辭職、調離、辭退、解聘人員,將終止其辦理購房相關手續。
(二)申購工作結束后若有剩余房源,面向其他相關人員銷售。
創新港住宅配售相關信息可登錄西咸新區交大科技創新港實業有限公司官網查詢。
網址:www.cxgkjsy.com
特此通知。
創新港住宅配售工作組
2020年6月30日
資產公司聯系人:毛靜茹
聯系電話:8339521-8032
編輯: 魯靜     來源:
人力資源部